当你申请的商标被他人异议了,或者对他人的商标有异议后要怎样办?下面小编带大家一同去讲解一下什么是商标异议。
第一步: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施行条例中明白规则的,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检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背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历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能够是任何人,即:既能够是商标注册人,也能够是非商标注册人,既能够是企业、事业单位,也能够是个人,既能够是法人,也能够是非法人。
第二步:异议的手续:
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称号、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以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运用在相同或相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称号、注册号等。
第三步:异议处理程序:
1、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辩论。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辩论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讨后,作出异议裁定。
第四步:异议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假如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最后,千万别觉得经过网络质询后本人就能去辩论了,一定要找靠谱的代理公司来辩论,在这个过程中不要只找价钱低的,因为商标异议答辩是要运用多个方面的专业知识,一旦自己找不到充分的理由反驳对方那么极易将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拱手让人了或者要重新注册新的商标,要看代理人能否处置过相似的案例,能否有足够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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